网站公告列表     欢迎访与本站取得联系  [admin  2008年11月6日]            新华保险招聘  [admin  2008年10月25日]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新华保险投保在线 >> 新闻中心 >> 保险方案 >> 正文
  [推荐]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         ★★★ 【字体:
新华保险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8    请点击留言,注明城市及具体联系方式请在线交流或留言

 

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

 

储蓄型险种,规划孩子成年之后和“三十而立”之前不同阶段的重要需求,即在18~28岁期间,按照不同比例给付大学教育金、创业金、深造金和婚嫁金,同时兼有身故保障功能。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该保单在每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大学教育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2、深造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60%给付深造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3、立业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立业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婚嫁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含利息)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以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缴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其身故或确定全残之日起免缴剩余的期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0岁男孩,交费至17周岁,年交3650元,基本保额25840元。
成长基金。领取金额为77520元+分红。

生命保障。 18 周岁前:所交保费 + 累积年度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 终了红利   
        18 周岁至 28 周岁: 3 倍有效保额 + 终了红利

给付项目
给付年龄
给付金额
大学教育金
18-21周岁
每年5168元+分红
深造金
22周岁
15504元+分红
创业金
25周岁
20672元+分红
婚嫁金
28周岁
20672元+分红
合   计
77520元+分红

 

服务电话:010-51286240 1334100504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三口之家的理财规划
    做为一名投保人究竟拥有哪些
    汇金有意新华人寿控股权
    08分外红,好礼送三重!
    幸福年年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新华保险个险标准保费33亿元
    新华保险锻造“理赔品牌”
    直面金融风暴 新华保险高调回
    锦绣年华养老年金保险(A款)
    新华保险简介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新华保险理财资讯网所有010-51286240 站长:新华保险业务经理张玉涛